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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BIWEB开源PHP WMS系统创始人ArthurXF肖飞的blog]]></title>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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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escription><![CDATA[网务通 - 网务公司发展之路]]></description>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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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copyright><![CDATA[BIWEB开源PHP WMS系统创始人ArthurXF肖飞的blog]]></copyright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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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夜店游戏不完全手册]]></title> 
<author>ArthurXF &lt;arthurxf@gmail.com&gt;</author>
<category><![CDATA[休闲场所]]></category>
<pubDate>Thu, 01 Nov 2007 09:25:10 +0000</pubDate>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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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![CDATA[ 
	当人们发现自己不再是孩子，不能像孩子一样玩耍，我们开始寻找属于自己的娱乐方式；当钢筋水泥的丛林隔开了人们的心灵，纷繁忙碌的工作压得人们喘不过气，我们需要一种方式去放松自己。尽管在有些人眼里，夜总会是醉生梦死与糜烂的代名词。但在这偌大的都市里，也只有样一个小小的角落，会在华灯初上之后，为背负着责任与欲望的我们，营造了一个童话般的世界。作为成人的我们卸下了武装，轻松面对彼此，就像从来就不谙世事的孩童。<br/><br/>看看下面的游戏你又玩过几种呢？<br/><br/>酒令类<br/>1、 蜜蜂 <br/>口令：两只小蜜蜂呀，飞到花丛中呀，嘿！石头，剪刀、布，然后猜赢的一方就做打人耳光状，左一下，右一下，同时口中发出“啪、啪”两声，输方则要顺手势摇头，作被打状，口喊“啊、啊”；如果猜和了，就要做出亲嘴状还要发出两声配音。动作及声音出错则饮！ （ 注：适合两个人玩，有点打情骂俏的味道，玩起来特别逗！）<br/><br/>2、007<br/>由开始一人发音“零”随声任指一人，那人随即亦发音“零”再任指另外一人，第三个人则发 音“柒”，随声用手指作开枪状任指一人，“中枪”者不发音不作任何动作，但“中枪”者旁边左右两人则要发“啊”的声音，而扬手作投降状。--出错者饮！<br/>（注：适合众人玩，由于没有轮流的次序，而是突发的任指其中的一个人，所以整个过程都必须处于紧张状态，因为可能下个就是你了！）<br/><br/>3、明七暗七<br/>按自然数按顺序数下来，1、2、3、4、5、6、7……遇到7、17、27、37等以7结尾的数字称作“明七”，7的倍数如14、21、28等称作“暗七”，到“明七”“暗七”的人都不能发声，只能敲一下桌子，然后逆顺序再继续数下去。从左到右1、2、3、4、5、6、7（不发音）然后逆顺序，喊“6”者要紧接喊“8”，9、 10、11、12、13、14（不发音），喊“13”者又要紧跟着喊“15”，一直下去，到“27” “28”时最容易出错。<br/>（注：适合多人一起玩，比较简单轻松，不过因为口令简单，可能会容易乏味一点。）<br/><br/>4、虎棒鸡虫令<br/>分别有四种动物，老虎、棒子、鸡、虫，一物克一物，两人相对，各用一根筷子相击，同时口喊“棒子棒子……""……”或喊老虎，或喊棒子，或喊鸡，或喊虫。规定：以棒击虎，虎吃鸡，鸡吃虫，虫吃棒；负者饮酒，若棒子与鸡，虎与虫同时喊出，则不分胜负。<br/>（注：此游戏适合两个人玩，因为出口很快，老虎，棒子，鸡，虫都是脱口出的，所以玩起来速度很快！）<br/><br/>5、猜测输赢<br/>玩法有很多种，可是最基本的原理就是一方随意作出手势，如果对方顺应作出相同的手势则对方输，要罚酒。<br/>A．青蛙跳 两人手指拱在桌面，一人首先喊“青蛙青蛙跳”，在“跳”字发出的时候五指弹起一个手指作“跳”状，如本方出中指，对方出中指则输，喝酒，出其他四指则过，然后轮到对方喊"青蛙青蛙跳"，一直下去。<br/>B． 两人猜：“石头、剪刀、布”，赢方立即用手指向上下左右各一方，输方顺应则喝酒。<br/><br/>6、读数字<br/>玩法也是变化无穷，但最基本的玩法也是由自成数与喝数相符者胜，负者饮酒。 <br/>A．“十五二十” 两人玩，两双手，轮流喊数，分别有“收齐，五、十、十五、开晒”五种数字，喊数者可出手也可不出，看双方一共凑成多少数目。<br/>B．一人吆喝“红彤彤的太阳，蓝蓝的天，绿油油的草地，一望无边，农民伯伯进城，要看A级片，XX钱一场”XX可以是胡乱说的一个数字，双方用手指表示，凑成刚好是那个数字，吆喝者则赢，输者喝酒，吆喝此口令时要是附加上相应的手势动作就更加好玩搞笑。<br/><br/>骰子类<br/>骰子俗称色子，在广州方言中做“骰盅”骰子是一种用途极为广泛游戏工具，不但绝大部分的游戏离不开它，用它为行令用具的酒令也为数甚多，玩“骰子”从唐代已有，一直流传至今，在现在很多夜肆中也大行其道。玩骰子的特点就是比较简单易行，无须费力，不必动脑，很适合一般人的口味。　<br/>1． 猜大小<br/>6粒骰子一起玩，摇骰然后猜骰盒中骰子的大小数目，15点为半数，过半则大，未过半则小。猜错则饮。<br/><br/>2．5粒骰子，摇骰<br/>庄主首先随意说出3个数字（1-6其中的三个）（此时任何人连庄内不能看自己骰盒里的骰子数目）然后大家同时掀开，如果有跟上述3个数字相同的骰子则要移开，再摇骰，到下一家作庄，如此类推，最先清空的则输。<br/><br/>3．七、八、九<br/>两粒骰子，一个骰盒，两人以上可玩，轮流摇骰，每人摇一次则立即开骰，如果尾数是7的则加酒，尾数是8的则喝一半，尾数是9的则要喝全杯，其他数目则过。轮流一人摇一次，可能你只能加酒却不会受罚喝酒，但也有可能你每次都要一个劲地喝酒，那就要看你的运气了。<br/><br/>4．大话骰（古惑骰）<br/>两个以上人玩，五个骰子每人。每人各摇一次，然后自己看自己盒内的点数，由庄家开始，吆喝自己骰盒里有多少的点数（一般都叫成2个3，2个6，3个2什么的）然后对方猜信不信，对方信的话就下家重来，不对的话就开盒验证，是以合计其他骰盒的数目为准。要是属实的话就庄家赢，猜者输要罚酒，不属实的话就猜者赢庄家输则罚酒。<br/>注意：<br/>A． 叫数只能越叫越大（如： 2个6，3个2，喊了2个6后就不能再喊2个3之类的） 　　<br/>B． 1点可以作为任何数，例如骰盒内只有3个2点，1个1点，庄家其实自己就可当作有4个2点；可是要是庄家叫过1点的话，那1点以后就不可以当任何数了（如： 2个1，4个1之类的）。<br/>C． 另外还有围骰，如庄家骰盒里全部都是4点，那庄家可以允许加上一个虚拟的4点，即被认为是6个4点。<br/><br/>5．三公<br/>三粒骰子，各人摇骰，同时开，三颗骰子相加尾数大者为胜，其中以三粒都是3最大<br/><br/>6．21点<br/>每人首先拿一粒骰子一个骰盒，摇骰后自己看底骰是多少点，然后由庄家摇骰发点，凑够21点，越接近21点的为胜，相去甚远者为输，罚酒。 (注：这一类玩法是从扑克玩法中引申过来的。)<br/><br/>7．牛牛<br/>每人五粒骰子，摇骰，然后开骰盒，其中三颗凑成10个点数为一牛，然后剩下的两粒总数大为胜，20点为两牛，两牛即牛牛最大。<br/><br/>动作类<br/>适合一群朋友，男男女女的一起来耍。<br/><br/>1、传牙签<br/>参与游戏者每人抽一张扑克牌，然后相继按扑克牌的顺序坐好，持最小（或最大）的那张扑克牌的人为先头，用嘴衔住那根牙签，依次传到下一个人的嘴里，不许掉哦，注意不能借用手或任何工具帮忙，如果掉了，那自然要受到惩罚喽，传完一圈后，游戏未完。将牙签撅一半，继续抽扑克牌，按新的顺序坐好，接着下一轮的传递……继续撅一半……再撅……越来越刺激！<br/><br/>2、大冒险<br/>参与者每人抽取一张扑克牌，注意不要让其他人看到你的牌。由庄家指定拿到哪一张牌的人，来表演一个节目。节目一定要有趣，譬如要选中者到隔壁酒桌上要一杯酒，或者到舞台上向全场女士说“我爱你们！”，总之指定的节目越荒唐越刺激越好。下一轮，由表演节目的人来做庄家，继续抽牌。<br/><br/>3、真心话<br/>规则和大冒险几乎相同，不同的是庄家指定的不是节目，而是要被选中的人回答一个问题。顾名思义，答案必须是真实的。当然，问题越刁钻越隐秘越有趣，但是要注意莫要侵犯人家隐私哟。<br/><br/>4、大瞎话<br/>由一人蒙上眼睛扮“瞎子”，坐在“瞎子”左侧的人开始不断的指在座的每一个人。当他指向其中的人和一个人，就问“瞎子”，“这个行不行？”。“瞎子”如果说不行，就继续指下一个人。知道“瞎子”同意的时候，被指的那个人就是被游戏选中的人。“瞎子”摘下眼罩，根据每个人的表情来猜测谁被选中了，而参与的人不能告诉瞎子。当然，被选中的也可能是“瞎子”自己。瞎子要出一个题目或者说指定一个节目，要被选定的人去完成。和大冒险一样，节目越荒唐越刺激越好。<br/>下一轮，由上一轮被选定人来做瞎子。<br/><br/>猜疑类<br/>1、官兵捉贼<br/>用具：分别写着“官、兵、捉、贼”字样的四张小纸<br/>这个游戏最好是四个人来玩。将四张纸折叠起来，参加游戏的四个人分别抽出一张。抽到“捉”字的人要根据其他三个人的面部表情或其他细节来猜出谁拿的是“贼”字，猜错的要罚，有猜到"官"字的人决定如何惩罚，由抽到“兵”字的人执行。<br/><br/>2、"杀人"游戏　　　　<br/>参加人数以10人-20人较好，最佳人数12-16人，另设法官一名。<br/>道具：和人数相等的扑克牌，或任何有不同标记物，也可以以名片代替。<br/>示例：参加游戏人数共13人，选1人做法官。由法官准备12张扑克牌。其中3张A，6张为普通牌，3张K。众人坐定后，法官将洗好的12张牌交大家抽取。抽到普通牌的为良民，抽到A的为杀手，抽到K的为警察。自己看自己手里的牌，不要让其他人知道你抽到的是什么牌。法官开始主持游戏，众人要听从法官的口令。<br/><br/>法官说：黑夜来临了，请大家闭上眼睛。等都闭好眼睛后，法官又说：请杀手杀人。抽到A的3个杀手睁开眼睛，杀手此时互相认识一下，成为本轮游戏中最先达成 的群体。并由任意一位杀手示意法官，杀掉一位"好人"。法官看清楚后说：杀手闭眼。(稍后说)警察睁开眼睛。抽到K牌的警察可以睁开眼睛，相互认识一下，并怀疑闭眼的任意一位为杀手，同时看向法官，法官可以给一次暗示。完成后法官说：所有人闭眼，(稍后说)天亮了，大家都可以睁开眼睛了。<br/>待大家都睁开眼睛后，法官宣布谁被杀了，同时法官宣布让大家安静，聆听被杀者的遗言。被杀者现在可以指认自己认为是杀手的人，并陈述理由。遗言说罢，被杀者本轮游戏中将不能再发言。法官主持由被杀者身边一位开始任意方向挨个陈述自己的意见。<br/><br/>意见陈述完毕后，会有几人被怀疑为杀手。被怀疑者可以为自己辩解。由法官主持大家举手表决选出嫌疑最大的两人，并由此二人作最后的陈述和辩解。再次投票后，杀掉票数最多的那个人。被杀者如是真正的凶手，不可再讲话，退出本轮游戏。被杀者如不是杀手，可以发表遗言及指认新的怀疑对象。在聆听了遗言后，新的夜晚来到了。如此往复，杀手杀掉全部警察即可获胜，或杀掉所有的良民亦可获胜。警察和良民的任务就是尽快抓出所有的杀手获胜。<br/><br/>我们都承认是成人世界的纷繁复杂和枯燥无味，才让我们开始怀恋童年时的纯粹快乐。我们对许多游戏恋恋不忘，只是希望还能记得童年时的单纯；我们不想长大，只是因为我们不想在成人的世界里越陷越深。尽管玩过，喝过之后，我们依然无法逃避真实的生活。<br/><br/>逃避也罢，事业也罢，我们恋玩，以泡吧的方式存在，便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生活态度。这种生活态度不需要得到别人的认可与批判，我们乐在其中，便已通晓“成人童话世界”的意义。<br/><br/>Tags - <a href="tag.php?tag=%E5%A4%9C%E5%BA%97%E6%B8%B8%E6%88%8F" rel="tag">夜店游戏</a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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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[评论] 夜店游戏不完全手册]]></title> 
<author> &lt;user@domain.com&gt;</author>
<category><![CDATA[评论]]></category>
<pubDate>Thu, 01 Jan 1970 00:00:00 +0000</pubDate>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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